夷陵區區長出庭應訴
編者按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踐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揮“關鍵少數”示范引領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舉措。夷陵區區長張鍇同志主動出庭發聲,直面行政爭議,彰顯了“關鍵少數”以上率下的責任擔當,為行政機關樹牢法治思維、規范履職行為作出了表率。

2025年5月9日上午,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某原告訴被告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和宜昌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復議一案,夷陵區人民政府區長張鍇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夷陵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現場旁聽庭審。
庭審中,各方圍繞案件事實、夷陵區政府是否履行了法定職責以及宜昌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是否合法等爭議焦點,進行陳述、舉證、質證與辯論,庭審過程流暢、規范、嚴謹,法庭秩序井然。
張鍇認真傾聽原告訴求,并結合案件背景、爭議焦點等做最后陳述,針對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發表意見,充分履行了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應訴職責,做到了“出庭又出聲”。
張鍇表示,參與庭審是依法履行應訴職責,對于從源頭上預防化解行政爭議,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都具有重要意義。針對本案原告提出的訴求,夷陵區政府將認真對待,依法核實處理,力促案涉爭議實質性化解。今后,夷陵區將持續履行好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強化“關鍵少數”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助力夷陵區法治政府建設。
近年來,宜昌兩級法院積極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負責人應訴率持續提升,2024年全市法院開庭審理的行政案件中,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9.42%,其中,正職負責人出庭98件次,較2023年增加47件次。尤其是宜都法院、遠安法院全年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分別達73.33%和69.57%,既彰顯了法律權威,也體現了行政機關直面行政爭議、自覺接受監督、主動擔當解決問題的責任,對推動行政爭議有效化解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